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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实施收费公示制

2000-03-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盛晓艳 我有话说

本报讯徐州市工商局鼓楼分局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后,率先在江苏省工商系统实施“收费公示制度”,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收人情费、以权谋利、权钱交易等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收费公示制度是一套由一系列制度要素有机组合而形成的闭路循环连动系统。它包括定、收、监、管四项内容:一是定费实行“集体会审制”,即集体研究制定收费标准。二是收费实行“全面公示制”,首先是在各所、市场、职能股室适当位置将各种收费标准全面公示;其次是在各农贸和专业市场显要位置悬挂“市场收费情况规范操作示意图”。三是监督实行“市场巡查制”,分局成立了督察组和行风督察队,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督查。四是管理实行“责任考核制”,防止制度走过场和政令不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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